高新技能

高级能源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节约能源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的规定,重点用能单位需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并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为适应能源管理师和能源审计师的大量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中标研企业管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级能源管理师和高级能源审计师”岗位培训项目。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对象

列入“万家企业”的能源管理/动力/生产运行部门的负责人、运行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各级政府负责节能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负责人;投资管理机构、工程咨询单位、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研发单位及有关第三方机构的相关人员。

培训目的

为政府部门节能管理负责人提供专业支持,为企业培养合格的能源管理人员,为企业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提供专家建议,帮助节能中介机构提供节能服务的能力。

北京中标研企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62136866

传真:010-621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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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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